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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公共英语考试PETS相关内容

    根据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推广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通知》(湘教考通[2003]8号)文件精神,在自学考试大专或本科的学历教育考试中,承认PETS-2和PETS03的笔试合格成绩,并用于分别顶替自考英语(一)和英语(二)的学分(单通),实现PETS考试成绩的“一考多用”。我省将在条件成熟后实现PETS-2和PETS-3考试对英语(一)和英语(二)考试的替代。

    高中阶段通过PETS-2级口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,或高中毕业后通过PETS-2级口试的往届生(含同等学历人员),报考普通高等院校(或对口招生)英语专业(或对英语口语有要求的其他专业),可免于参加高考英语口语考试。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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