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说明:
(1)申请免试英语(二)的考生须另加考三门选考课。
(2)应考者在取得理论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后,方可报考相应的课程实践。
(3)课程实践按考核大纲要求在当次报考简章所指定的主考院校进行。
(4)具有“护师”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可以申请免做三个月的临床实习,但必须参加临床考核。
(5)应考者在取得所有理论课程考试及相应课程实践的合格成绩后,才能参加临床实习,临床实习合格者方可报考临床考核。
(6)应考者在取得所有理论课程考试、相应课程实践、临床实习及临床考核的合格成绩后,方可报考毕业论文。论文题目一般由主考学校公布,应考者任选一题,要求选题紧密联系实际,实验设计合理,观点鲜明,格式规范。一般不少于8000字。毕业论文要求应考者独立完成,经审查答辩后,采用五级制即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和不及格评定成绩。凡发现毕业论文抄袭或由他人代写者,取消获得本科学历的资格,毕业论文不及格者,不得授予本科学历。 |